| 母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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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的母亲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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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去世已30多年,她老人家是在农村老家,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时含怨去世的。母亲去世的噩耗是一个月以后大哥在电话里告诉我的。我们都没能回老家为母亲送葬。这件事成了我终身的遗憾,故写此文作为对母亲的纪念。 父亲曾是邻县一个小学的校长,早在我不满周岁时就去世,留下母亲和我们姐弟四人。姐姐最大,当时才8岁。虽说家里有些土地(解放后被定为富农成份),一家人吃饭不成问题。可是孤儿寡母受到的不是关心照顾,而是欺侮和不公平待遇。解放前农村苛捐杂税很多。当时还在上小学的二哥发现我们家要交的捐比叔爷(爷爷的弟弟)家的多,回家告诉母亲,本来我们两家财产情况相同,交的捐也应该一样。母亲不得不去向保长(相当于村长)甲长(相当于组长)据理力争。 母亲的娘家在黄桥(以黄桥烧饼闻名),距我们家号称有91里。当时农村的交通情况,我们很难去一次外婆家。可以说,母亲几乎得不到娘家人的帮助。和我们家最亲的要算我姑姑,姑姑是个老实人,和母亲关系很好,我们也都喜欢她。姑姑经常带孩子来我们家住。但姑姑不能给母亲出什么主意。 因为我们家没有劳动力,要自耕十几亩土地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。种田必须养猪。养猪不是为了赚钱或杀猪吃肉,而是为了积肥(当时还没有化肥)。我们家一般养四口猪。猪要喂,要拾猪草(这多半是我的事,放学回家就得去拾猪草),猪也要吃一部份粮食(大麦),大麦要磨碎,要煮,然后拌上猪草给猪吃。猪圈每天要洗刷等等。这些事当然都得母亲去做。农活主要是请短工干,有时赶上收种等活,一下要请十多人。除了付给他们工钱,还得管饭。母亲就得给他们做饭。赶上插秧还得用酒招待,菜也得相对好一些。雇用短工也是一种剥削,但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好,都互相尊重。我的任务是每天去请他们和干完后给记人工账,以便年终结算。一般不付现金,而是用粮食支付。 我很少提到哥哥姐姐他们。是的,多半是我和母亲在家。差不多当我开始记事时起,姐姐和大哥就到中学寄读了,只是放假才回家。后来姐姐和大哥,包括二哥由于在学校受进步思想影响,先后参加了革命。我二哥离家参加革命时才14岁。他一开始在新四军的一个连队当卫生员。当时他们确是一群为追求真理的爱国青年。我们村上还有一个远房叔叔,家里是个大地主,也投奔革命,参加了新四军。可以想象,他决不是去贪图享受。他们现在都已离休,问心无愧。 母亲是个文盲,但她很了不起。她深知自己没有读书,不识字的痛苦,决心让自己的孩子,包括女儿去念书。当时姐姐本可以在家替母亲照看弟弟,是母亲的好帮手。可是母亲不愿耽误女儿的前途。母亲这样做(指让女儿也上学)曾招来不少凤言风语。当时我们村里女孩到外地上中学的为数极少。 在哥哥姐姐离家参加革命以后,我和母亲在家相依为命。我小学毕业以后,考到离家20里的一个中学,差不多一个月回家一次。每次回家母亲都要为我做很多好吃的。解放前一年(1947年),家乡局势比较紧张,经常听到有人被绑架的消息。我们家当时处于国民党统治区,是“匪属”。母亲担心我的安全,设法把我送到上海一个亲戚家去上学。上海离家更远了,只有放假才能回家。母亲是个小脚女人,除了去外婆家,哪儿也没去过。可是为了我,她竟独自去了趟上海。我们家在苏北,去上海必须乘船。母亲心里装的全是儿女,唯独没有自己。 还有一件事要提一下。父亲在世时曾在附近长江上一个冲积沙岛(叫永安沙)上买了一块地,当时这块地还在水里,将冲积成陆地。很多年以后,父亲已经去世,母亲想起这件事,不知怎么办,便到邻村找了一个刘姓的比较有名望的人请教。刘说这事暂时只好搁下。以后就不了了之了。提这件事是为了说明不识字的母亲是如何思想的。 母亲在待人处世上总教育我们“吃亏常在”,意思是宁可吃点亏,也不要占人家的便宜。还教育我们要“知足常乐”。这对我以后与人处世有很大的影响。 时值解放战争期间,哥哥姐姐三人多年与家里失去联系。母亲思念儿女,特别是逢年过节,经常用黄历(一种农用日历)算命。根据六个铜钱正反面不同的排列,可在黄历上找到相对应的话,诸如“千年铁树又开花”等等,这些吉利的话对母亲和我都是极大的安慰。母亲对哥哥姐姐投奔革命,参加共产党,当时是持反对态度的。母亲反对他们出走,不是她对共产党和毛泽东有什么先见,而是从自私的角度考虑的,认为儿女应该继续上学。 48年底,家乡解放了。当时的感觉,确实是解放了。我们家成了“抗属”,不再是“匪属”了。不久后,二哥从部队请假回家,穿了一身军装。老乡老远见了,想躲起来,以为又是国民党来了。姐姐和大哥也都很快与家里取得了联系。 后来,母亲被接到姐姐那儿去住,一直到文革前不久母亲得了半身不遂。 文革开始,红卫兵开始破四旧,要把母亲遣返原籍,说母亲是富农分子。当时姐姐在单位也受到冲击。考虑到两个哥哥都在部队机关工作,我在研究所,是个老百姓,决定把母亲接到我那去住。经单位领导批准,为母亲请了一个保姆,单位另给我们一间房,条件算是可以。在我那里住了还不到一年的时候,母亲坚持要回到姐姐那里去,因为母亲在姐姐那里生活了十几年,和姐姐的孩子们的感情很深。当时想,红卫兵不一定会把生病的母亲真正遣返原籍。一个生病的老人送回农村,只会增加农村的负担。可是,当母亲回到姐姐家时,红卫兵坚持要把母亲送回农村,根本没有地方去讲理。我们家虽然是富农成份,但母亲还是军属呢!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,二哥送母亲回到老家,将母亲寄托在一个本姓的邻居家。临时盖了一间草屋(我们家原来的房子,先是借给公家用,后来他们未经我们允许,私自把它们全拆了),以后按月汇去母亲的生活费和给邻居的报酬。一个生病的老人,突然从城市回到农村,而且身边没有亲人。母亲的生命在这种条件下没能维持多久。我真后悔,当时不该把母亲送回姐姐家去。要不,母亲也许就能逃过这文革的浩劫。像母亲这样成为文革牺牲品的人不知有千千万万。 1992年大哥和二哥回老家为父亲和母亲重新进行了安葬。1994年初我回国,清明节和大哥二哥回老家扫墓(姐姐因身体不好未能同行),采用了母亲身前在先祖坟前扫墓的规矩,在父母坟前上了供,并献了一束鲜花。 陆中林 寄自德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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